凡年滿十五歲以上從事外燴、餐飲業相關之製造加工販賣運輸及服務等人員均得申請加入本會。 第一條 本章依據工會法及工會法施行細則訂定之。 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【桃園縣外燴服務工作人員職業工會】,以下簡稱本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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